为加强我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认证检查工作行为,推动《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第79号令)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认证检查工作实际,我局组织起草制定了《北京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4年6月27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直接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