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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改草案)》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现征求修改意见。请各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提出修改建议,并附简要理由,于2014年6月1日前书面反馈我局,电子版发送至:hifdabhc@163.com

  电话:0898-66833805

  附件: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改草案).doc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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