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和考评》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阳光厨房”建设,我局起草了《
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和考评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传真:0571-88903262
电子信箱:ZJ88903251@163.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邮编:3100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6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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