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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和考评》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阳光厨房”建设,我局起草了《   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和考评》(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传真:0571-88903262
 
  电子信箱:ZJ88903251@163.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邮编:3100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6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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