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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酒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定意见的通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现将《酒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发你们,请提出修定意见,并于2014年2月13日12时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1.《   酒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联 系 人:李吉明
 
  联系电话:2651730(传真);    手机:18919426928
 
  邮    箱: 443706023@qq.com
 
  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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