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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深圳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修改草案)》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市有关部门起草了《深圳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并报我办审查。为广泛听取意见、促进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现将草案内容予以公布,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4年2月 20日前来函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办。
 
  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80室  市法制办
 
  邮编:518032
 
  联系方式:覃小姐   qinbz@fzb.sz.gov.cn
 
  附件:   《深圳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及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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