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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拟批准“二甲氧基甲苯基-4-丙基间苯二酚”和“聚甲基丙烯酰基赖氨酸”作为化妆品原料意见的函(食药监许函[2011]256号)

有关单位: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审评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二甲氧基甲苯基-4-丙基间苯二酚”和“聚甲基丙烯酰基赖氨酸”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6月27日前将反馈意见电子版发送至chenzh@sfda.gov.cn。
 
  附件:1.   “二甲氧基甲苯基-4-丙基间苯二酚”技术要求
 
  2.   “聚甲基丙烯酰基赖氨酸”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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