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拟批准姜黄素等18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0年9月10日前按下列方式反馈意见:传真010-67711813或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附件: 18种拟批准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二○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