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2007年国家认监委
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第二轮通知
各有关实验室: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邀请参加2007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精神指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受国家认监委委托,负责“水产品中恩诺沙星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的项目协调工作。
经过第一轮的通知,目前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认实函[2007]60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需向项目协调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用。详见《收费通知单》。
为保证能力验证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实验室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1. 样品测试时间规定为15天,检测项目为恩诺沙星及其代谢产物环丙沙星。
2. 样品为均匀的鱼肉浆,重量约30 g,请各参试实验室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作业指导书等将随测试样品一起向各实验室发放,时间在2007年9月1日~9月7日之间,请各参试实验室做好样品接收准备。第二轮通知及作业指导书等也可在中国食品实验室网(www.foodlab.cn)上下载。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 话:010-82262769,82262770
联 系 人:李文龙 周 刚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地 址:深圳市蛇口工业八路289号
邮 编:518067
联系人:丁 晶 侯乐锡 电话:0755-26835531
赵凤娟 岳振峰 电话:0755-26680670
传 真:0755-26677263
网 址:http://www.szciq.gov.cn/sj
Email:ficcs@szciq.gov.cn
附件:《收费通知单》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收费通知单
根据认监委(国认实函[2007]60号文件的要求,本次能力验证为B类能力验证,所有自愿报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需向项目协调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用玖佰伍拾圆整(950.00元),收到费用即给实验室邮寄发票。
开户名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皇岗支行
帐 号:4000026319200041772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邀请参加2007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第二轮通知
//www.sqrdapp.com/upimg/soft/file/07shaxing2.doc |
水产品中恩诺沙星残留量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
//www.sqrdapp.com/upimg/soft/file/07shaxingzuoye.doc |
水产品中恩诺沙星残留量检测能力验证样品确认函
//www.sqrdapp.com/upimg/soft/file/07shaxingyangpin.doc |
水产品中恩诺沙星残留量检测能力验证试验原始信息单
//www.sqrdapp.com/upimg/soft/file/07shaxingyuanshi.doc |
水产品中恩诺沙星残留量检测能力验证试验结果报告单
//www.sqrdapp.com/upimg/soft/file/07shaxingjieguo.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