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废弃物收集的一般要求
2 、实验室废弃物应贮存在专用的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及环境保护要求的容器内,如不锈钢桶、塑料桶和玻璃瓶。
塑料容器材质可选择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高密度聚乙烯(HDPE)或其他近似的材质。
贮存容器应保持良好情况,如有严重生锈、损毁或泄漏应立即更换。
3、实验室废弃物应分类贮存,不兼容的废弃物不得混合贮存。废液贮存时一般应注意的事项见本文2,常见的混合后易燃易爆的物质见本文3。
4、 实验室废弃物的贮存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5、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参照GB 18597执行。
废弃物收集的注意事项
1、 两种废液混合时,应考虑下列不兼容性,不兼容的的废液应分别收集和分开贮存。
a)产生大量热;
b)激烈反应;
c)产生毒气;
d)产生爆炸物。
2 、分类收集的实验室废液,如需移至暂存区贮存,亦需考虑兼容性,按下列原则进行单独贮存或分开贮存:
b)遇空气发生反应的应单独密封贮存;
c)氧化剂类需单独贮存;
d)氧化剂与还原剂需分开贮存;
e)酸液与碱液需分开贮存;
f)氰系类与酸液需分开贮存;
g)含硫类与酸液需分开贮存;
h)碳氢类容积与卤素类容积需分开贮存。
3、对于危险废液,应按废弃物安全评估的结果及要求,分类混合和贮存,避免危险废液任意混合。下列(但不限于)废液混合后会产生剧毒物质或爆炸:
b)锌(Zn)放入酸液中会产生易爆性的氢气(H2);
c)叠氮化钠(NaN3)与铅或铜混合会产生爆炸;
d)漂白水与酸混合会产生剧毒性氯气或偏次氯酸;
e)硫化物与酸混合会产生剧毒性硫氢酸;
胺类与漂白水、硝酸银与酒精、次氯酸钙与酒精、碱性丙酮溶液与氯仿、硝酸与醋酸酐、氧化银/氨水/酒精混合会产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