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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违法乳企被罚6.7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2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核心提示: 8月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共被罚约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另
  8月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共被罚约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另外3家企业因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积极整改被免除处罚。专家提醒,相比横向垄断,纵向垄断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基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此应采取有区分、层级化的规范体系。
 
  涉案乳企
 
  为典型的纵向垄断
 
  据了解,乳企合生元公司因“违法行为严重、不能积极主动整改”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约1.63亿元。不能主动配合调查但能积极整改的美赞臣公司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约2.04亿元。能够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的多美滋、雅培(上海)、富仕兰(上海)、恒天然商贸(上海)公司分别被罚约1.72亿元、0.77亿元、0.48亿元、0.04亿元,分别占这些公司上一年度销售额的3%。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表示,乳粉价格垄断案是典型的纵向垄断案,涉案乳粉企业均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从今年3月开始,根据举报,国家发改委对9家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了反价格垄断调查。大量证据表明,涉案企业价格垄断具体的措施和手段主要包括合同约定、直接罚款、变相罚款、扣减返利、限制供货、停止供货等。涉案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事实上达成并实施了销售乳粉的价格垄断协议,不正当地维持了乳粉的销售高价,侵犯了下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排除、限制同一乳粉品牌内的价格竞争,削弱了不同乳粉品牌间的价格竞争,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纵向垄断
 
  具有较大隐蔽性
 
  据了解,此次对乳企的调查相关部门下了大力气,并突破了重重阻碍与困难。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了对乳粉企业的举报,立即开始了准备工作,其中包括外围调查等。从5月份开始,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共派出26个调查小组300多人次陆续到相关企业正式调查。被调查的企业包括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惠氏、贝因美、明治等。“在对上海一家涉案企业的调查过程中,调查组早上9点进点,直到晚上8点多才提取到少部分资料,业务人员始终拒绝调查。”许昆林介绍说。“这些企业清楚地知道价格垄断行为可能会遭受巨额罚单,故意隐匿资料,提供虚假材料,给执法增加了很大困难。有的企业行为非常隐蔽,违法证据是调查人员从经销商和超市上千份材料中反复对比、核查和找相关销售人员核实后才发现的。”许昆林说。
 
  “部分企业明知故犯。”国家发改委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虽明确告知员工“价格操纵违反《反垄断法》”,但在经营活动中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实施纵向价格垄断。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王晓晔说,对商品的价格,经营者有权自己确定,商品的出厂价定得多高都是厂家的自由。但是,生产商要求销售商固定价格则是违法的。业内人士认为,涉案企业对经销商的价格垄断,其危害有二:一是剥夺了经销商通过价格展开正常市场竞争的权利;二是消费者本可以买到更低价的商品。
建议采取
 
  有区分、层级化规范体系
 
  据介绍,纵向垄断是垄断的形式之一,是指同一产业或品牌中处于不同经济层次、无直接竞争关系的商家之间通过某种联合所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其中,最普遍的表现形式即是生产商操纵下游经销商转售产品的价格,又称为纵向价格垄断。
 
  专家提醒,相比横向垄断,纵向垄断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因此又被称为“隐性垄断”。从目前对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的监管和处罚来看,相关部门采用的主要方式还是对涉案企业进行“约谈”的软处理,如果企业予以整改,则可免于处罚,而进行罚款处罚的少之又少。值得肯定的是,此次对洋乳企的处罚在力度上迈进了一大步。但要明确的是,罚款并非最终目的,关键在于要树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风气,推动市场良性发展。
 
  专家建议,基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应采取有区分、层级化的规范体系:一是对于在行业内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一旦形成纵向垄断行为要予以严格处罚;二是对于行业内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力量但尚未占据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要对其实施的纵向操控行为进行审慎的调查,判断其是否达到了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以及时制止、排除侵害为主,防止该行为进一步在行业内形成连锁效应;三是对于尚未形成规模化市场力量的经营者,要及时予以教育和引导。
 
  将进一步
 
  加大反垄断力度
 
  我国目前有3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分别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商务部反垄断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毫无疑问的是,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反价格垄断力度。
 
  据介绍,《反垄断法》实施5年来,国家发改委查处的价格垄断案件,既有经营者或者行业协会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案件,也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涉及的企业类型既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也有外资企业,还有行业协会;案件涉及酒类、黄金、玉米种子等多个行业。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动作频频。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洋奶粉价格垄断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相继被查处,涉案企业或收到巨额罚单,或被严厉警告。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至今年上半年,商务部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754件,立案690件,审结643件。7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正式开通运行,同时公布了12起垄断案例。
 
  许昆林强调,今后,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大反价格垄断工作力度,未来对涉嫌价格垄断企业的处罚力度一定会一次比一次大。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坚决向一切操控价格的垄断行为说“不”,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严格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
编辑:songjiajie2010

 
关键词: 违法乳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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