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陕西省咸阳市检察机关获悉,咸阳市公安机关日前捣毁了一个藏身城中村、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加工制造卤肉的黑窝点,现场查获大量卤肉制品及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添加剂。案发后,当地检察机关依法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
5月22日,咸阳市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不法分子在辖区内的渭城区渭阳街道办任家嘴村,大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卤肉制品。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暗访调查,并于5月24日对该窝点进行了清查,将正在现场生产的阮某、马某抓获,现场查获大量有毒有害的卤肉制品及用于加工生产卤肉制品的工业用亚硝酸钠、松香、胭脂红等国家严禁使用的有毒有害添加剂。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阮某对自己雇用马某,违法进行有毒有害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2012年7月以来,阮某先后在渭城区渭阳街道办金家庄村和任家嘴村私设两处黑窝点,共生产有毒有害卤肉制品12万多斤,销往咸阳市周边县市区牟取利益,非法销售额达75万元。
案件发生后,咸阳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目前,这个黑窝点已被查封,阮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今年以来,陕西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明确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强与当地公安、工商、卫生、质监、食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以信息通报、联网查询、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共同预防、监督配合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合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手段,形成打击合力。截至目前,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批捕、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110余人,立案侦查“问题”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毒胶囊等事件背后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