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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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div>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规章征求意见字样、/div>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00820。信封上请注?ldquo;废止规章征求意见字样、/div>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022??1日、/div>
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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