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保健食品原料目 营养素补充剂?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 蛋白质(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9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div>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bjspba@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保健食品原料目 营养素补充剂?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 蛋白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div>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ldquo;《保健食品原料目 营养素补充剂?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 蛋白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div>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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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2021?2?3?/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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