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粽子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期(总第298期),为进一步保障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粽子食品共16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批次样品初检结论不合格,检出了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div>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大福源购物中心销售的板栗粽,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标称生产企业山东东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对该批次产品提出异议,现异议正在依法处置中、/div>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在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div>
安赛蜜又称乙酰磺胺酸钾,口味酷似蔗糖,甜度为蔗糖?00倍,是食品中常用的甜味剂。安赛蜜不在人体内代谢,完全不含热量,按标准添加到食品中不会引起身体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冷冻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安赛蜜。粽子(速冻类)中检出安赛蜜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从而超范围使用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div>
特别提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div>
粽子抽检不合格产品信?xlsx
相关报道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21/06/595872.html" target="_blank">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粽子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期(总第298期)
不合格产品信?br />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strong>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倻/strong> | 检验机枃/strong> | 备注 |
1 | 板栗粼/td> | 山东东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 | 广饶县广饶街道大福源购物中心 |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城市广场B?-1号商铹/td> | / | 千佰鹣/td> | 2021/4/17 | 安赛蜜||0.042||g/kg||不得使用 | 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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