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简?ldquo;征求意见?rdquo;)公开征求意见、/div>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酱油、食醋生产均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同时,酱油和食醋产品应当真实合法标注食品标识,在标签醒目位置清晰标?ldquo;酱油食醋等标准规定名称,准确标注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酱油生产使用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应当标?ldquo;转基因大豆加工品?ldquo;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字样。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div>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原生?ldquo;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企业,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另外,鼓励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管理,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高品质的酱油和食醋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研发生产低盐酱油等产品、/div>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协会等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酱油和食醋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酱油和食醋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协会等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酱油和食醋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div>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docx
相关报道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21/04/589903.html" target="_blank">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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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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