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澳大利亚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目前?0多项法案?0项授权立法的管制?0多项法案包括《出口管制法?982》、《澳大利亚肉类和活畜产业法案1997》、《乳制品法案1986》和《肉类检验法?983》等?0项授权立法包括《出口管制条?982》、《出口管制(指定货物-总则)法?005》、《出口管制(动物)法?004》、《出口管制(蛋及蛋制品)法令2005》等。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指出,虽然目前的立法框架可以很好的服务于出口商,但是仍有一些地方需要改进。澳大利亚满足贸易伙伴进口要求的承诺没有改变,改进后的立法将继续履行澳大利亚的国际义?-包括SPS协议规定的义务、/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新立法框架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改进出口监管9/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各项要求与进口国的要求将更加一致。例如,《出口管制(植物和植物产品)法令2011》规定,所有指定谷物在出口前都必须经过检验。然而,某些进口国并不要求谷物接受检验。新立法框架将删除此项规定、/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将减少法规之间的复杂性和重复性。例如,各种商品出口管制法令之间存在大量重复,每种货物的出口管制法令都载有处理同一职能(如审计或签发出口许可证)的一般规定,但对每种货物又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经营多种货物的企业需要满足多个出口管制法令的要求。新立法框架拟将一般要求进行合并,使法规更容易理解,并提高了出口商品间要求的一致性、/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增加灵活性。一些出口法规已经存在只根据进口国要求进行认证的灵活性。例如,不符合澳大利亚标准但符合进口国要求的低酒精度葡萄酒仍可根据该出口法规进行认证。新立法框架拟将这种灵活性应用于其他商品、/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澳大利亚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的新立法框架包括《出口管制法?020》和《出口管制规?020》(简?ldquo;规则),将取代《出口管制法?982》、《澳大利亚肉类和活畜产业法案1997》中与出口有关的规定以及命令和条例等立法文书,并将于2021??8日开始实施、/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出口管制法?020》将从前言、出口商品、房产认证、出口场所的注册、批准协议、出口执照、出口许可证、权利和官员、合规和执法?1个章节对出口商品进行管制。该法的目的是:?)确保出口货?满足进口国的相关要求,以使澳大利亚出口的货物能够进入并维持海外市场;符合与货物有关的政府或行业标准或要求;可追溯,必要时可召回。(2)确保出口货物的完整性。(3)确保出口货物的商品说明准确无误。(4)根据澳大利亚加入的任何国际协定,落实澳大利亚对出口货物的权利和义务、/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新立法框架中的《规则》将规定出口商从澳大利亚出口特定商品时必须满足的细节要求,是《出口管制法?020》的补充要求。澳洲政府已就七种商品发布《规则》草案,包括蛋及蛋制品、鱼及鱼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有机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禽肉及禽肉制品,这些草案的具体替代情况见下表所示,草案的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1?日。其他商品的《规则》草案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公布、br />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下面食品伙伴网选取其中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对其出口监管变化作了简要解读,以供参考、/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将规定受到管制的出口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种类、监管方式以及出口植物和植物产品必须满足的立法要求。《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将取代现行的植物出口立法,包括《出口管?植物及植物产?法令2011》、《出口管?植物及植物产?诺福克岛)法令2016》、《出口管制(指定货物-总则)法?005》中的部分内容。《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草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9/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的结构完全参照《出口管制法?020》的结构进行编写的,阅读时需要和《出口管制法?020》结合起来,结构更加清晰明朗,内容更容易理解、/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相关定义的改变。《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更新了一些术语的定义,使其与国际上使用的定义保持一致。例如:扩大了虫害的范围,与《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和《生物安全法?015》中的定义保持一致;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不仅仅包括植物或植物产品中存在的污染物,还包括可能存在于植物或植物产品中的污染物;扩大了处理的定义,不仅仅包括控制或消灭害虫时必要的措施,还包括消除污染物的任何措施、/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部分要求的改变。例如,《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将要求所有的指定植物和植物产品都必须载有商品说明。附着于货物上的商品说明有多种呈现方式,《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对其进行了明确的界定、/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内容更加全面。例如,授权官员的工作职能、权利和义务将保持不变,但是对授权官员的监管制度将更加清晰和全面、/span>
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澳大利亚政府将修订其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立法框架,新立法框架将合并简化现有的出口立法框架,并将对食品和农产品的出口进行更加详细明确的规定,预计将对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各类商品产生不同的影响。比如,所有指定谷物在出口前不再要求检验,这就降低了出口成本,加快了中国进口谷物的进度,对于中国进口商来说是有利的。再比如,虫害和污染物的范围将扩大,这就加大了对出口植物或植物产品的要求,对于中国进口商来说是不利的。请中国相关进口企业随时关注新规变化,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避免贸易损失。另外,食品伙伴网也会关注后续的法规修订动态,给予进口企业及时的提醒和解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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