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伊始,家长们免不了担忧:神兽们暑假里在家好吃好喝,回到校园吃得惯食堂的饭菜不?餐具干不干净?食材是否新鲜?食堂餐品质量能否过关>/div>
为回应家长们的关切,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日,小编的同事们开启了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这一查,倒真发现了有个别食堂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而且还在执法人员指出后拒不整?rarr;
案情简今/strong>
近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对食品进行留样、/div>
执法人员初次检查时,发现上述幼儿园食品留样重量未达到《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的125克,遂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责改期限届满后复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当天食品留样记录与实际留样仍不一致。在留样柜内实际留样为:哈密瓜、蛋炒饭、大米粥、茄子、金针菇汤和菠菜。而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留样记录》中记录?ldquo;记录餐次:中餐,食品名称:大米、花菜、肉丸、苹果、梨。且食品留样记录日期已经记录?日后、/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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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该幼儿园未按照规定要求对食品进行留样,涉嫌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div>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做出罚款12500元的行政处罚、/div>
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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