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一种小型海洋动物,一直为人熟知,不过大部分人可能并不知道,野生海马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海马这种动物能泡酒、能入药,海马干“强身健体、滋阴补阳、祛风活络、消炎止痛”,是不少人眼中的养生补气的良药,但是捕捞私售野生海马是非法的。
近日,台州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联合出动,在椒江某干水产交易市场、大陈岛等地,查处违法贩卖疑似野生海马的商户11家。经专业机构鉴定,现场查获的1000多只海马干,均为野生海马。目前,涉案商户中,已有7人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年初,有市民举报反映椒江某干水产交易市场内有人私下销售野生海马干。在经过几个月的排摸、侦查基础上,5月28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对相关市场、商铺进行了突击检查。
在椒江某干水产交易市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查到有5家商铺在售野生海马干,在该市场查获的野生海马干,占了总量的一半以上。商家把野生海马干塞在冰箱的角落企图掩人耳目,只有熟客或者有人问起是否有野生海马干卖,才会从冰箱里翻出来,最多的一家冰箱里放了整整4袋,共302只野生海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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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海马属所有种均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未经批准从事野生海马出售、收购、利用属于违法行为。
销售海马的店家应依法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市民在购买海马干时,可要求商家提供合法、有效的允许养殖、销售的证明,核实商品来源。对于违规贩卖野生海马干,或是店内海马干来源不明的商户,建议市民向当地相关的监管部门举报,为保护野生动物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