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021??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1-05-06 来源9a href="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fwj/zfwj2016/bgtwj/202104/t20210430_2380282.html" target="_blank">北京市人民政庛/a>
核心提示: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46项,其中,力争完成项目共24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4项,政府规章10项;适时提出项目22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1项,政府规章11项、/div>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9/div>
  《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市政?021年立法工作通知如下9/div>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2021年是全面开?ldquo;十四?rdquo;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着力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强化重点领域制度供给,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00周年、/div>
  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泔/div>
  政府立法工作要紧扣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发展目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并重,聚焦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城市治理急需、市民美好生活期盼需要,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等多种方式,切实发挥立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不断改进调研论证、草案起草、法律审查等工作机制,广泛听取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方、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市民群众迫切需求,让立法成为倾听民声、汇聚民智、吸纳民意的过程,确保立法反映市民意愿、维护市民权益、增进市民福祉;要严守立法程序,认真贯彻执行《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北京市实施〈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若干规定》,确保政府立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div>
  三、统筹谋划,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立法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起草单位对摸底调研、问题梳理、数据收集、资料汇集等基础性工作要早部署、早安排,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厘清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聚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善于通过小切?rdquo;解决实际问题;要力争把重大问题、重大分歧解决在起草阶段,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为草案法律审查工作留足时间;向市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前,要认真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采用立法专班方式推进的项目,要积极作为、主动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畅高效。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指导起草单位解决立法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严把法律审查关、/div>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5?/div>
   市政?021年立法工作计刑/strong>
  市政?021年立法工作重点是:加?ldquo;四个中心建设,提?ldquo;四个服务水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超大城市治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等方面的立法项目、/div>
  市政?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46项,其中,力争完成项目共24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4项,政府规章10项;适时提出项目22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1项,政府规章11项。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一、力争完成项?24?
  (一)地方性法规草?14?
  1.禁毒条例
  (市公安局起草)
  2.接诉即办条例
  (市政务服务局起草)
  3.社会信用条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
  4.种子条例
  (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起草)
  5.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起草)
  6.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促进条例
  (市政府外办起?
  7.献血条例
  (市卫生健康委起草)
  8.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残联起草)
  9.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侊/div>
  (市知识产权局起草)
  10.安全生产条例(修订)
  (市应急局起草)
  11.住房租赁条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12.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侊/div>
  (市商务局起草)
  13.节约用水条例
  (市水务局起草)
  14.传染病防治条侊/div>
  (市卫生健康委起草)
  (?政府规章(10?
  1.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
  (市民政局起草)
  2.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废止)
  (市民政局起草)
  3.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
  4.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起草)
  5.标准化办泔/div>
  (市市场监管局起草)
  6.储备粮管理办?修订)
  (市粮食和储备局起草)
  7.教育督导规定(修订)
  (市教委起?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修订)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9.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市人防办起草)
  10.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废止)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二、适时提出项目(22?
  (一)地方性法规草?11?
  1.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市生态环境局起草)
  2.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订)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起?
  3.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
  4.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市农业农村局起草)
  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修订)
  (市民政局起草)
  6.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市医保局起草)
  7.动物防疫条例(修订)
  (市农业农村局起草)
  8.不动产登记条侊/div>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9.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
  10.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11.城市更新条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政府规章(11?
  1.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
  (市公安局起草)
  2.消防安全责任制监督管理办?修订)
  (市消防总队起草)
  3.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修订)
  (市园林绿化局起草)
  4.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起草)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泔/div>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6.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修订)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7.挖掘工程保护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市城市管理委起草)
  8.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市交通委起草)
  9.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市地震局起草)
  10.地名管理办法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11.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修订)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起草)
  此外,对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但未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由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论证,市司法局加强工作指导、/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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