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号))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1-04-02 来源9a href="https://zfxxgk.ndrc.gov.cn/web/iteminfo.jsp?id=18014" target="_blank">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div>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叶/div>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021??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021??日起施行、/div>
  主任:何立峰
  2021??7?/div>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rdquo;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div>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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