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中营学发[2021]005号)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1-03-11 来源9a href="https://www.cnsoc.org/notice/132110200.html" target="_blank">中国营养学会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要求,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开?021年团体标准项目申报工作、/div>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营养学会及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要求,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开?021年团体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div>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项目应当紧密围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内容,主要围绕人群营养健康管理、营养健康领域产业与技术发展需求、/div>
2. 优先支持符合经济发展方向、市场需求旺盛的标准项目,以满足食品营养、人群营养(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公共营养、膳食管理、运动营养、职业规范等重点领域的产品、方法、规范等标准化体系建设需要,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益、/div>
3. 未被纳入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计划、/div>
二、申报要汁/div>
1. 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div>
2. 申报单位应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应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开展立项申请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div>
3. 申报单位应联?家(含)以上共用标准的单位组建标准工作组,如果企业为第一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必须联合研究机构及三家以上同类企业单位联合申报、/div>
4. 应有明确的经费来源、/div>
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对于行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标准,在自筹经费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时,CNS将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div>
三、材料提亣/div>
申报单位将?020年CNS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送至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同时须将申请书(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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