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我省餐饮监管工作实际,制发了《福建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围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餐饮环境卫生水平提升、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餐饮具清洗消毒、“明厨亮灶”及示范创建推进等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实施方案》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推动餐饮行业转型升级为主要措施,着力形成责任共担、社会共治的餐饮质量安全齐抓共管格局。
《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2023年底前,实现全省新创建3条以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200家以上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累计创建15万家以上“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特定餐饮服务单位“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注册率、数据录入率均达98%以上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