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市场监管总局(厅、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原质检总局?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及《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洗碗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修订了《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span>
《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1??日起实施?02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022??日前加施水效标识、/span>
《洗碗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1??日起实施?02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至2022??日前加施水效标识、/span>
《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修订)自2021??日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018年第1号公告中《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1??日起废止、/span>
国家发展改革姓/span>
?/span>
市场监管总局
2020??9?/span>
附件9/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