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各餐饮经营企业: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氛围的指示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rdquo;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020?3号)要求,省商务厅设计、制作了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公筷和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标识的宣传和督促、指导餐饮企业在显着位置进行粘贴、/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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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餐饮经营企业要按照印发的分餐公筷和制止餐饮浪费标识(模板?放置在电子显示屏或自行印刷粘贴于经营场所显着位置。粘贴数野按营业面积计算,?0平米粘贴1份、/div>
三、各餐饮类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和示范带头作?率先在广大会员单位中推广使用、/div>
四、为厉行勤俭节约,本标识全省统一,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各餐饮经营企业不得擅自调整内容,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使用、/div>
五、本标识所有权及一切知识产权归省商务厅所?仅供公益活动使用、/div>
(此件公开发布(br />
(联系人:卯升?871-63210024(/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