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工作,前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3日至4?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g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span>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号(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并在信封上注?ldquo;《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span>
三、将意见建议传真?10-68050321、/span>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019??6日、/span>
市场监管总局
2019???/span>
附件9/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