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四起涉及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
被告人靳某销售伪劣产品案
篡改生产日期销售过期奶制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2021?月至2021?1月,被告人靳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欧某大量收购超过保质期的奶制品,并利用其作为经销商的便利,在内部经销商网挑选可在市场售卖的批号,在某省某地设立加工窝点,组织贺某、贺某某、高某及吴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喷涂篡改产品原生产日期和批号冒充新日期产品后,销往个别省份。经统计,靳某向经销商等销售过期奶制品,已销售金?72142元、未销售货?3498元。其中,扣押在案的部分产品经生产厂家比对认定为被篡改生产批号和日期产品,导致溯源不能。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靳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div>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靳某结伙将他人生产的超过保质期的奶制品以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牟取利益,已销售金?72142元、未销售货?3498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靳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div>
典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