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蛋制品、罐头、食品添加剂、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饮料、餐饮具?124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116批次,不合格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div>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