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加强海关对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的管理,海关总署修改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9/div>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系统提出意见、/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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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邮件:pqdgacc@126.com、/div>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邮政编码为?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div>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022??7日、/div>
海关总署
2022??7?/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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