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

食品监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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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执法采取“分段管理”,在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由不同的行政机关分段监管,执法部门之间经常出现“有利则争、有责则推”的 现象,执法出现大量断档和失职。2013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九龙治水”的局面将终结。2013年在国家层面上的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平稳运行、整体提升,各地区食品 监管机构改革也在稳步推进。

在2014年3月初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牢牢抓住历史机遇,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2014年,虽然海南、 湖南,浙江、西藏等地已完成监管体制改革,结束多年“九龙治水”的局面。但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在基层依旧没有完全到位。

知识链接:

2013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是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机构改革与食品相关的内容有: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食品风险监测;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主体进一步集 中,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职责整合,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形成以国家卫计委作为科技支撑,以农业、食药监管部门为食品监管的责任主体。

网友观点:

食品行业自改革开放开始发展,没有一个系统的主管部门,而不断更换监管部门,从1982年《食品卫生法(试行)》到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再到 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卫生行政部门、药监部门、质监部门对食品行业的监管一直争议不断,期间穿插商务部对屠宰行业的管理、农业部对源头的管理、工 商部门对流通领域的管理,其中又有准入许可权、标准制定权、日常监管权之分,剪不断理还乱!

监管职能的调整,伴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对食品企业和消费者来说,每一次都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折腾”,从卫生许可,到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并行,再到 《食品安全法》后的卫生(标准制定)、质监(生产许可)、食药(餐饮卫生许可)、工商(流通许可)“分段监管无缝衔接”,到目前大部制改革后的食药统管, 可以看出国家在这面也是摇摆不定。

无论怎么改,管得住、管得牢、管得好是根本!食品企业和消费者认可和食品药品安全有起色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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