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2013年6月份,国务院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列入当年立法计划,并确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牵头修订。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国 务院报送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结束了公开征 求意见工作,《食品安全法》面临重大修订。
2014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并再次向全国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9日。
2014年,《食品安全法》实施5年后迎来首次大修。有专家分析称,此次修订体现了“重典治乱,猛药去疴”的思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张勇曾 用三个“最”给予阐释: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的问责,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的追责。
知识链接: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是一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消除和减少食品有害因素造成的危害、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法律。
网友观点:
2009年《食品安全法》出台至今已有近6年,随着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进行,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部门分工已经改变,食品安全监管中不断涌现出新问题和监管面临的新形势,为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势在必行。
也有网友认为,《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不要急于求成,很多基本的问题如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概念和监管界限,小作坊的监管,食品标准体系的规范等问题,应优先理清,盲目地提出最严厉,最严肃,最严格是不科学,不理性的做法。
还有网友认为,中国不缺少法,也不缺少执法的决心,缺少的是执法的能力,所以监管部门的建设和能力提升,比《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