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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病菌限量标准GB 29921若干问题解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17  来源:致病菌限量标准GB 29921若干问题解答  浏览次数:36
核心提示:致病菌限量标准GB 29921问题解答
提问: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中提到的“即食食品”和“非即食食品”应如何理解?
回答:“即食食品”是提供给消费者,不需要进一步采取抑(杀)菌处理即可直接食用的食品,如薯片、巧克力、山楂糕等。“非即食食品”指需要进一步烹调的食品,如鲜冻畜禽产品等。

提问:“大豆分离蛋白”是否属于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中所涵盖的“即食豆制品”?
回答:GB 29921—2021中的即食豆制品包括非发酵豆制品、发酵豆制品以及大豆蛋白类制品,“大豆分离蛋白”是非即食的豆制品,不属于本标准中“即食豆制品”范畴。


提问: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中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的规定删除了“第一法”“第二法”等表述,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应该如何选择检验方法?
回答:删除第几法的表述并不影响检验方法的选择,因为检验人员可以根据限量要求的具体单位进行判断。如,限量要求的单位为“CFU/g”时采用平板计数法;限量要求的单位为“0/25g”或“未检出/25g”时采用定性方法;限量要求的单位为“MPN/g”时采用MPN计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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