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不需备案
《国家食药总局就《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2015 年10 月)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委托加工属于市场行为,行政部门不应干涉,新的《办法》取消食品生产者向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备案的规定。食品生产委托双方只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实标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即可。
委托生产食品的,需要有生产许可证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2017-03-20 实施】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并具有相应生产条件和能力的企业。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10-01 实施】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委托生产食品的相关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2016-09-01 实施】
第十八条委托生产食品的,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生产该类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双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委托生产食品的相关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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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问题,谁承担责任?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出现问题,责任并非全由生产者承担责任,而委托方即使不承担责任,但是造成的品牌负面影响还是很大的,那么如果对食品委托方进行管理呢?
派人跟单,固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是成本很高。食品580 用“580 评价”来解决问题,我们的解决思路是这样的:
1、 强制填写
设置“加工单位生产检查表”时,可以强制规定某些条款必须进行说明/拍照,否则条款评价无效。
2 、评价审核
加工单位所提供的证据,委托方都可以进行查看,对于评价提交证据不充分的条款,可退回,让加工单位补充证据重新评价。
3 、整改追踪
对于确定存在问题,“加工单位”需开展整改,并通过“580 评价”提交整改证据。580 评价,可实现整改前和整改后的对比。而委托方可通过系统,确定是否接受整改证据,如不接受,“加工单位”只能继续整改。
在食品委托加工方面,小编建议:您可以有的放矢地去观察企业的生产流程,您可以对存在的问题紧追不放,您可以以打分方式,量化食品委托加工者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