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入国家公布禁止(停止)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商品,任何企业不得经营进出口。
2、确需进出口列入国家公布禁止(停止)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商品,海关凭国务院相关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件验放。
小编推荐:欢迎关注“食品商务中心”,汇聚食品行业RAYBET雷竞技竞彩 、热点动态,抢先查看!
咨询电话0535-2154193
咨询手机1585357321918906388237 (微信同号)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