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务中心_雷竞技电竞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指南 » 国际商务 » 贸易新闻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12  来源:中国海关  浏览次数:320
核心提示: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8-1-4 【生效日期】 2008-1-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出口暂定关税税率表

 

小编推荐:欢迎关注“食品商务中心”,汇聚食品行业RAYBET雷竞技竞彩 、热点动态,抢先查看!

 
[ 商务指南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商务指南
点击排行
收缩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0535-2154193

咨询手机1585357321918906388237 (微信同号)

在线客服咨询

 
站内信(0)     新对话(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