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附件 附录1:动物性食品允许使用,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药物附录2:已批准的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规定附录3: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附录4: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