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36-2012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氮的测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11894—89)废止。
本标准代替代替
GB 11894-19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2012-06-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