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氨氮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
本标准是对《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GB7479-87)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GB7479-87)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