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270-2023 商用电开水器
本标准代替 QB/T 4270-2011 本标准代替 SB/T 10460-2008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电开水器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 480 V,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开水器的设计、生产、检验和 销售。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如适用,其性能要求也在本文件 范围内。
本文件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开水器;具有电极加热器的开水器;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可燃气)等特殊条件使用的 电开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