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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农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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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8-03-01 |
颁发部门 | 农业部 | 废止日期 | 2011-12-01 |
NY/T 751-2007 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经压榨或浸提工艺生长的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低芥酸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油、油茶籽油、胡麻油和其他食用植物油类。
本标准代替NY/T 751-2006,自2011年12月1日起被NY/T 751-2011 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