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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农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6-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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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6-04-01 |
颁发部门 | 农业部 | 废止日期 | 2015-01-01 |
NY/T 1042-2006 绿色食品 坚果
本标准被NY/T 1042-2014 绿色食品 坚果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坚果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坚果(包括核桃、山核桃、榛子、松籽、白果、杏仁、腰果、开心果等具有坚硬外壳的坚果)。
本标准适用产品名称:核桃 山核桃 松子 榛子 杏仁 腰果 白果 开心果 香榧 巴西胡桃 槟榔 板栗 扁桃 芡实(米) 莲子 菱角 其他鲜或干的坚果 经蒸煮工艺加工熟制的上述坚果
作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66号 101项农业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