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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农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6-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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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6-10-01 |
颁发部门 | 农业部 | 废止日期 | 2014-01-01 |
NY 5095-2006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
该标准代替NY 5095-2002 无公害食品 香菇(已作废)、NY 5096-2002 无公害食品 平菇(已作废)、NY 5097-2002 无公害食品 双孢蘑菇(已作废)、NY 5098-2002 无公害食品 黑木耳(已作废)、NY 5330-2006(依据农业部第680号公告)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食用菌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菌干品和鲜品。
废止依据:农业部决定废止《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菜》等132项无公害食品农业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63号
相关链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答复信访咨询无公害食品认证及部分无公害食品标准废止后采标问题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