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36.7-2017 爆炸性环境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由充砂型“q”保护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部件和Ex元件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特殊要求。
注1:由充砂型“q”保护的电气设备及Ex元件可包含:电子电路、传感器、保护熔断器、继电器、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关联电气设备、开关等。
注2:充砂型“q”形成设备保护级别(EPL)Gb或Mb。
本部分在GB3836.1通用要求内容的基础上,有增加和补充。
本部分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部件及Ex元件:
-额定电流小于或等于16 A;
-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1140 V;
-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1 000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