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于2017-5-1代替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能够用于提升其环境绩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本标准可供寻求以系统的方式管理其环境责任的组织使用,从而为“环境支柱”的可持续性做出贡献。
本标准可帮助组织实现其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这些结果将为环境、组织自身和相关方带来价值。与组织的环境方针保持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包括:
—提升环境绩效;
—履行合规义务;
—实现环境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规模、类型和性质的组织,并适用于组织基于生命周期观点所确定的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本标准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地改进环境管理,然而,只有当本标准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中且全部得到满足,组织才能声明符合本标准。
相关公告:
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取水定额 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 等315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6年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