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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3-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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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4-05-01 |
颁发部门 | 卫生部 | 废止日期 | 2016-09-22 |
GB 2721-2003 食用盐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盐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从海水、地下岩(矿)盐沉积物、天然卤(咸)水获得的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经加工而成的食用盐,不适用于低钠盐。
本标准2016-9-22起被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