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J 0001 S-2023 鱼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鱼罐头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冻、鲜海水鱼为主要原料,经解冻或不解冻、修整(去头、去鳞、去腮、去内脏)、清洗、分级、挑选、预处理(分切、漂烫、大豆油油炸、蒸煮、干燥处理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大豆油、白砂糖、玉米淀粉、料酒、酱油、味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芝麻中的一种或几种,充填,加入香辛料水(甘草、辣椒、花椒、桂皮中的一种或几种加水熬制、过滤制得)、密封、杀菌(118℃~121℃,40~60 分钟)、冷却而制成的鱼罐头的生产、销售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