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植物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产品分类、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梅、木瓜、火麻仁、玉竹、白芷、白果、白扁豆、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佛手、杏仁(甜、苦)、芡实、赤小豆、麦芽、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青果、枳椇子、枸杞、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桃仁、桑叶、桔红、益智仁、荷叶、莲子、淡竹叶、黑芝麻、槐米、蒲公英,酸枣仁、薏苡仁、当归、山奈、西红花、姜黄中的多种为原料,经预处理、烘干或不烘干、粉碎、过筛、混合、包装工艺加工而成植物固体饮料,或分别以金银花、人参(人工种植)、葛根、枸杞、杜仲雄花、淡竹叶为原料,经清洗、提取、离心、浓缩、加入麦芽糊精、干燥、粉碎、过筛、混合、包装制成的植物固体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