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R 0001 S-2023 冷藏、冷冻调制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冷藏、冷冻调制食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淀粉、食用盐、白砂糖、食用调和油、食用植物油、水、香辛料、鸡粉调味料、味精、腌粉调味料、味椒盐、糯米粉、蒜香粉、五香粉、米酒、胡椒粉、老抽、生抽、蚝油、鸡蛋、碳酸钠、碳酸氢钠、木瓜蛋白酶、胃蛋白酶、菠萝蛋白酶、一水柠檬酸、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为辅料,经原料前处理、配料调味、包装、冷藏或冷冻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冷藏、冷冻调制食品。本产品为非即食产品,需经过烹饪熟化后食用。产品需在温度为0-4℃或-18℃条件下贮存、运输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