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调制豆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大豆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绿豆、红豆、赤小豆、薏米、燕麦、糙米、小米、花生、红枣、枸杞、芝麻、坚果(核桃、板栗、开心果、夏威夷果、松籽、榛子、腰果、扁桃仁、杏仁中的一种或几种)、乳粉、可可粉、食用盐、大豆油、菜籽油、茶叶或可食用花卉提取液(红茶提取液、绿茶提取液、乌龙茶提取液、茉莉花提取液、玫瑰花提取液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添加剂(聚葡萄糖、磷酸三钙、三聚磷酸钠、碳酸氢钠、蔗糖脂肪酸酯、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羧甲基纤维素钠、微晶纤维素、柠檬酸钠、三氯蔗糖、甜菊糖苷、索马甜、异麦芽酮糖、赤藓糖醇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精,经清洗、浸泡、磨浆、过滤或不过滤、煮浆、调配、均质、灌装、杀菌等工序制成的调制豆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