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调配肉松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瘦肉(鸡肉、鸭肉、猪肉、牛肉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经解冻或不解冻、切块、煮制、撇油、压松,添加或不添加豌豆粉、白砂糖、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棕榈油中的一种),食用盐、味精、辣椒粉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辣椒红、乙基麦芽酚、D-异抗坏血酸钠、脱氢乙酸钠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拌料、炒松、打松制成的蓬松短纤维状或疏松绒团状的调配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