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WS 0001 S-2021 风味熟制水产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风味熟制水产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以水产品【带鱼、鲤鱼、鲢鱼、鳙鱼、草鱼、鲶鱼、鳝鱼、鲈鱼、虾、鲍鱼、鱿鱼、墨鱼、八爪鱼(章鱼)、甲鱼】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棕榈油中的一种或几种)、香辛料【辣椒、花椒、麻椒、白胡椒、黑胡椒、八角、干姜、高良姜、桂皮、肉桂、甘草、孜然、肉豆蔻、豆蔻、草果、姜黄、小茴香、丁香、山奈、月桂叶(香叶)、砂仁、芫荽、当归、香茅、荜茇、葱粉、蒜粉、洋葱粉、芫荽粉中的一种或几种】、白芷、大葱、生姜、蒜、食用盐、白砂糖、鸡精、白酒、料酒、味精、芝麻、5'-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辣椒红、酵母抽提物、乙基麦芽酚、食品用香料(八角茴香油、生姜油、辣椒油树脂、花椒提取物、大蒜油、小茴香油、孜然油、肉桂皮油、黑胡椒油中的一种或几种)、D-异抗坏血酸钠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解冻、清洗、分切或不分切、修整、熟制(油炸或蒸煮或卤制)、冷却、调味、包装、杀菌、包装加工而成的风味熟制水产品。